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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第三届紫金奖 · 建筑及环境设计大赛评审办法

| 发布:2016-08-31 | 1600

2016第三届紫金奖•建筑及环境设计大赛    

职业组作品评审办法    

 

1,总则

    为了推动江苏文化创意产业发展,扩大行业影响,营造创意创新氛围,推动全民创意,遴选优秀设计作品,特制定本评审办法。    
  

2,评选原则

    奖项评选及获奖作品推荐应符合下列原则:    

  1. 参赛作品应符合赛事活动的定位和目标,且符合竞赛任务书及竞赛规程的相关要求;

  2. 作品应切合本届大赛"悦读·空间"主题,着眼于一切与阅读相关的中小微型文化空间,富有创意,构思精妙,理念新颖,逻辑清晰;

  3. 作品具有一定前瞻性,在理论应用、方法探讨、技术创新等方面具有突出亮点;

  4. 作品切合当今及未来需求,具较强的可操作性;

  5. 作品表述完整,表达充分。
         

3,评选范围及奖项设置

  1. 评选范围
    通过大赛官网进行申报并通过审核,且符合竞赛任务书、竞赛规程要求的方案均可参加评选。 

  2. 奖项设置
    设优秀作品一、二、三等奖,获奖作品同时授予省城乡建设系统同等级优秀设计奖,由我厅颁发奖状和证书。 

  3. 奖项数量
    一等奖10名、二等奖20名、三等奖若干名。    

     

4,评选程序

    通过三轮初评、复评,确定优秀作品奖各奖项奖次及10个参加电视决赛的作品。 

  1. 第一轮(初评): 评出优秀作品三等奖以上作品(建议获奖数为参赛作品总数的30%); 

  2. 第二轮(复评一):评出优秀作品二等奖以上作品20名; 

  3. 第三轮(复评二):评出优秀作品一等奖获奖作品及参加电视决赛的10项作品。以上一、二、三等奖不可兼得; 

  4. 评选结果报紫金奖•建筑及环境设计大赛评审委员会及紫金奖大赛组委会审定。  

     

5,评选办法

  1.  评选采用集中与分组,专家评议与无记名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。 

  2. 第一轮、第二轮获奖作品得票数需超过所有评委数的1/2,第三轮获奖作品及参加电视决赛的作品得票数需达到所有评委数的2/3。
    进入电视决赛的作品不排序,评分不带入决赛。
      

6,评选纪律

  1. 在评选中,各评委须本着认真、严谨的工作态度,对参评方案进行充分讨论筛选。 

  2. 评委在评选中要秉公行事,评选期间不得向外界透露评选内容。

  3. 评选时采取回避原则,凡作品涉及所在单位或本人的,评委应主动回避。
       

7,附则

本办法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解释。
   

 

 

2016第三届紫金奖•建筑及环境设计大赛    

学生组作品评审办法    
  

1,总则

    为了推动江苏文化创意产业发展,扩大行业影响,营造创意创新氛围,推动全民创意,遴选优秀设计作品,特制定本评审办法。    
  

2,评选原则

    奖项评选及获奖作品推荐应符合下列原则:    

  1. 参赛作品应符合赛事活动的定位和目标,且符合竞赛任务书及竞赛规程的相关要求;

  2. 作品应切合本届大赛"悦读·空间"主题,着眼于一切与阅读相关的中小微型文化空间,富有创意,构思精妙,理念新颖,逻辑清晰;

  3. 作品具有一定前瞻性,在理论应用、方法探讨、技术创新等方面具有突出亮点;

  4. 作品切合当今及未来需求,具较强的可操作性;

  5. 作品表述完整,表达充分。     
       

3,评选范围及奖项设置

  1. 评选范围
    通过大赛官网进行申报并通过审核,且符合竞赛任务书、竞赛规程要求的方案均可参加评选。 

  2. 奖项设置
    1)设优秀作品等级奖10名:一等奖1名、二等奖3名、三等奖6名。

    2)鼓励奖10名。            
              

4,评选程序

    通过初评、复评,确定优秀作品奖各奖项奖次及参加电视决赛(现场评审)的10个作品。

  1. 第一轮(初评)

    评出入围方案(建议50项);

  2. 第二轮(复评)

    评出优秀作品一等奖1名,二等奖3名,三等奖6名,鼓励奖10名;

  3. 确定参加电视决赛(现场评审)的10项作品。进入电视决赛的作品不排序,评分不带入决赛。

  4. 评选结果报紫金奖•建筑及环境设计大赛评审委员会及紫金奖大赛组委会审定。
     

5,评选办法

  1.  评选采用集中与分组,专家评议与无记名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。 

  2. 第一轮、第二轮获奖作品得票数需超过所有评委数的1/2,第三轮获奖作品及参加电视决赛的作品得票数需达到所有评委数的2/3。
    进入电视决赛的作品不排序,评分不带入决赛。
       

6,评选纪律

  1. 在评选中,各评委须本着认真、严谨的工作态度,对参评方案进行充分讨论筛选。 

  2. 评委在评选中要秉公行事,评选期间不得向外界透露评选内容。

  3. 评选时采取回避原则,凡作品涉及所在单位或本人的,评委应主动回避。
      

7,附则

本办法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解释。

 

 

2016第三届紫金奖•建筑及环境设计大赛    

公众奖、单项奖、企业奖作品评审办法    

 

1,总则

    为了推动江苏文化创意产业发展,扩大行业影响,营造创意创新氛围,推动全民创意,遴选优秀设计作品,特制定本评审办法。    
  

2,评选原则

  1. 单项奖、公众奖、企业奖推荐方案应符合本次大赛的基本定位和目标,符合竞赛任务书及竞赛规程的相关要求;

  2. 作品应切合本届大赛"悦读•空间"主题,着眼于一切与阅读相关的中小微型文化空间,富有创意,构思精妙,理念新颖,逻辑清晰; 

  3. 单项奖的获奖作品应在理论及技术创新与应用、成果表述及表达、文化传承与发展、环境协调与融合、绿色环保及人文关怀等某方面具有突出的亮点;

  4. 公众奖获奖作品应具有一定的创意创新精神,或在实际问题的应对策略等某一方面有借鉴或应用价值。具体获奖数量由评审专家根据作品数量及水平现场确定;

  5. 企业奖由评审专家推荐,经颁奖单位认定产生。
       

3,评选范围及奖项设置

  1. 评选范围
    通过大赛官网进行申报并通过审核,且符合竞赛任务书、竞赛规程要求的方案均可参加评选。 

  2. 奖项设置
    1)单项奖6名
    技术创新奖、创意表达奖、文化传承奖、尊重环境奖、绿色环保奖、人文关怀奖 
    2)公众奖若干名
    3)企业奖8名    

     

4,评选程序

    通过单轮投票,确定各获奖及推荐方案。    

  1. 评出单项奖6名;

  2. 评出公众奖获奖方案若干名;

  3. 推荐企业奖获奖作品8名;

  4. 评选结果报紫金奖·建筑及环境设计大赛评审委员会及紫金奖大赛组委会审定。
       

5,评选办法

  1. “公众奖”由学生组评选委员会评审确定;

  2. “单项奖”由职业组及学生组分别推荐,经两组别评选委员会比选后共同确定。

  3. “企业奖”由学生组评选委员会推荐,并与“企业奖”支持单位研究后共同确定;

  4. 评选采用集中与分组,专家评议与无记名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;

  5. 各获奖及推荐作品得票数需达到所有评委数的2/3。
       

6,评选纪律

  1. 在评选中,各评委须本着认真、严谨的工作态度,对参评方案进行充分讨论筛选。 

  2. 评委在评选中要秉公行事,评选期间不得向外界透露评选内容。

  3. 评选时采取回避原则,凡作品涉及所在单位或本人的,评委应主动回避。
       

7,附则

    本办法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解释。